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英()文必修語文學分補救課程注意事項

        

97.11.17 推廣教育部教務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
99.12.03 推廣教育部教務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本校推廣教育部為輔導依規定修習英()文必修課程,但尚未修畢語文應修學分之學生,特訂定本注意事項。

二、英()文補救課程自96學年度暑期開始實施。

三、入學後每學期皆須依規定修習同一語系英、日文必修課程,符合規定學期數(含暑期)方得申請修習英()文補救課程。

四、修習英()文補救課程申請條件及方式,依當學期公告之規定辦理,經核准後方得修習

五、英()文補救課程依學校公告開課,每班開課人數,最少應為10()以上,每1學分需上課18小時,選課每1學分應繳1學分之學雜費。

六、申請修習英()文補救課程須依規定全程上課,中途停止者視同放棄,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計算;修習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接續修習進修學士班正規必修英()文課程。

七、英()文補救課程學生請假、缺曠課、扣考等規定,依本校及推廣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
八、修習英()文補救課程及格者,得於歷年成績單登錄,並列入畢業學分數。

九、修習英文補救課程及格者,不可申請或領取本校與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(SUNY)共同核發之英語修業證明。

十、本注意事項經本校推廣教育部教務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;未盡事宜,應依本校及推廣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